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17年9月18日9时18分,在我市城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辨别信号为:

预备警报为3长声,响36秒,停24秒,反复3次,持续3分钟;

空袭警报为连续短声,响6秒,停6秒,反复15次,持续3分钟;

解除警报为一长声,持续3分钟。

望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试鸣声后,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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