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驶入余店镇,在集镇街头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的案件,吸引了当地众多居民驻足观看。
据悉,2016年11月7日中午,原告杨某某在余店某幼儿园就餐后,由值班老师带领看护玩滑梯时,被后面玩滑梯的小朋友撞倒受伤。事发后,被告多次去看望原告,并赔付了原告3000元,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在公开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释法明理的耐心劝解,促使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协议。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000元,其中包含已支付的3000元,剩余16000元被告当庭支付给原告。至此,此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街头,让法官走下法台,走出法庭,走进基层,走进百姓心中,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巡回审判实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公开等多重价值,既可以减轻群众诉累,又能提升广大群众法制意识。本次巡回审判深入社区现场开庭,就地审理,现场调解,化解矛盾,通过议案说法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记者 刘嘉琪 编辑 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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