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2017年国家继续在粮食生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品,到库最低收购价为1.36/斤元,执行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2017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库点名单:
中储粮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本库(广水办事处)
广水市粮食局军粮供应站高楼中心库(郝店镇高楼)
广水市鄂北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武胜关镇新岗)
广水市红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关庙镇)
广水市昌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巷镇)
湖北金悦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蔡河镇)
湖北华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巷镇)
湖北卉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城郊办事处)
广水市大亮粮贸有限公司(余店镇)
各粮食收储企业及粮食经纪人要守法经营,严格落实粮食政策,及时兑付农民售粮款,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打白条”,拖欠农民售粮款现象。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6235210 625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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