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齐惠、夏宇飞、汪维礼、孙萍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庆海,副市长刘晓界,市人民法院院长程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永胜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会议要求,市政府积极培植壮大财源,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严把预算执行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强政府债务监管,注重防控债务风险。要综合平衡,科学编制投资计划;加强调度,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强化监督,狠抓项目全程管理。要强化绿色理念,让生态文明更加深入人心;坚持问题导向,让环保法实施更加具有实效;致力齐抓共管,让环境监督形成合力。
(记者 王译萱 编辑 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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