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多措并举 助力“扫黑除恶”行动

“起诉涉黑组织1个,起诉17人;起诉涉恶犯罪集团1个,起诉2人;在侦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抓获团伙成员7人;在侦挂牌恶势力团伙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在逃1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精心组织,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胜利。  

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通过拓宽渠道、建立机制、查处曝光等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拓宽渠道,规范线索处置。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广水廉政网站、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同时,会同公安机关,集中对黑恶势力信息进行了大起底、大排查,对涉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按照管理权限移交。另外,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握紧“拳头”,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同时指定专人每周移送、接收问题线索,重要问题随时移送,定期反馈查办结果。另外,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

严查重处,形成强烈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将收集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并开展调查核实,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审查、执纪监督重点,对“村霸”、“涉黑涉恶势力”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已查处广水街道办事处某村委会主任连某“村霸”案件一起,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配合市公安机关精准发力,铲除杨寨镇程某、应山街道办殷某、陈巷镇付某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先后有3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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