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

6月27日,市法院继1月打响集中执行战役第一枪后,再次向“老赖”亮剑,强制执行了一起社会关注的“骨头”案。在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及围观群众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普法宣传教育。

被执行人熊某与申请执行人殷某、卞某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市法院于2016年11月21日作出判决:熊某于判决生效10日内搬出殷某、卞某某所有的位于佰特公寓3、4、5、6号二楼201室及202室商铺房屋。殷某、卞某某于2017年3月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于2017年4月5日向熊某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熊某做其思想工作无果。同年8月25日在商铺房屋上张贴强制迁出公告,告知当事人限期搬出所承租房屋,逾期不履行,将依法强制执行。截止强制执行行动开始前,被执行人仍未自动迁出。

当天上午8点,市法院组织干警集中强制执行。 为保证公开、公正执行该案,法院邀请公证人员、社区干部、新闻媒体到场监督、见证执行。执行法官和公证人员共同将房间内所有财产逐一清点,制定详尽的物品清单,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取证。随后,执行干警将腾空的涉案房屋当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验收。至此,强制搬迁工作圆满结束。

(记者 刘嘉琪 编辑 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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