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粮食局关于 “2018年国家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公告

2018年国家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稻谷到库价每市斤1.26元,执行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

我市第一批启动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站点2个。

广水市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应办城南工业园)

中央储备粮随州直属库广水公司(广水粮库本库)

第二批正在申报中,申报的企业有:

1、中央储备粮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公司租赁企业及库点名单

广水市长江粮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租仓点(城郊办事处)

广水市江海粮贸有限公司租仓点(陈巷镇)

2、中国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租赁企业及库点名单

湖北华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租仓点 (陈巷镇)

广水市吉阳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   (陈巷镇)

湖北卉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租仓点 (城郊办事处)

广水市大亮粮贸有限公司租仓点   (余店镇)

广水市润丰粮贸有限公司租仓点   (吴店镇)

3、广水市粮食局军粮供应站租赁企业及库点名单

广水市杨寨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杨寨镇)

为方便粮款结算,售粮农户须持“银行卡”,进行“一卡通”结算,杜绝卖粮打“白条”现象,请售粮农友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售粮农友到上述站点售粮。

电 话:6235210   6232137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