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名”认“干爹”,忽悠老人四个月

2018年8月至12月,在广水市骆店镇某中学宿舍区方某家中,吴某以能保护方某不受欺负为名,在方某手里拿钱和物,先后14次,共计现金4880元,一部老年手机220元,一袋大米90元,合计5190元。

犯罪嫌疑人吴某看见方某为老年人,认为在方某手里拿钱很容易。起初吴某用“吴斯明”这一假名以套近乎、聊天、装可怜、认“干儿子”等方式向方某多次借钱,在多次借钱不还后,吴某又采用言语威胁和收取保护费的形式借钱,以一些大话和假话恐吓方某,让方某认为吴某“混的好”,从而达到骗取方某财物的目的。

直至2018年11月29日,方某将被骗一事告知其儿子,其子赶到家中,打电话报警将吴某抓获,长达4个多月的诈骗才得以结束。

近日,广水市公安局以诈骗罪向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经依法审查,该院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个人身份的方式骗取老年人财物,其行为涉嫌诈骗罪,且数额较大,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提醒*

目前,我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手中都有一定的积蓄,并且还有退休金、社保等固定收入,加上退休后老年人可自由支配的时间很多,多数老年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因此,有钱、有闲的老人自然很容易成为行骗者的目标,也就是所谓的诈骗案件的“重灾区”。在防范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犯罪工作上,绝不仅是靠某一个单位、部门、机构的努力就能做到的,这项工作关乎老年人退休后的生活幸福,更关乎社会稳定,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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