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划出八大纪律“红线”,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变通、拖延改革;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严禁擅自设置、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和增加领导职数……”近日,广水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要求保证全市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划出八大纪律“红线”,为机构改革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障。

《通知》列出政治、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财经、群众、保密八大纪律具体规定,要求盯紧关键少数,重点监督涉改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严禁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严防突击花钱和国有资产流失,做好重要文件资料和资产交接,坚决防止失密泄密等情况发生;要求涉改部门继续按照原职原责做好工作延续,特别是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不能因改革而中断,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不能出现职责“真空”或服务“缺位”。同时,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准确解读政策法规,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加强干部教育和管理,及时化解改革过程出现的矛盾问题,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机构改革期间,坚决防止借领导干部岗位变动之机公款宴请、迎来送往、赠送纪念品或礼品等违纪行为发生,对涉改单位的问题线索全面清理、优先办理、从严查处。对不作为、慢作为,敷衍拖延、消极对待机构改革,或在改革过程中失职失责、乱作为,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追责,全力保障全市机构改革顺利完成。

(通讯员 张建齐 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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