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准驾不符行驶。 2月26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司机向某某一次记满24分并处罚金5200元。
当日下午16时35分,随州司机向某某驾驶鄂S839XX货车,由孝昌到随州黄龙镇。当车行至316国道1248KM路段处时,被长岭交警中队预警截获。经牌证比对,民警发现该车辆悬挂的号牌为其他车辆号牌,司机向某某持C1证,属准驾不符。
对向某某违法行为,民警通过耐心说教,使其深刻认识到,准驾不符驾驶的危害性,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理,吸取教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民警依法对向某某使用其他车牌的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5000元,对其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记12分、罚款200元,合并记24分、处罚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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