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网捕获8只野生鸟 广水男子获刑事拘留

设网捕获8只野生鸟, 广水男子获刑事拘留。3月25日,广水市森林公安局中华山派出所依法对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予以刑事拘留处理。

3月25日12时许,广水市森林公安局中华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广水市李店镇雷村山场有人架网捕鸟。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击,现场查获架设的捕鸟网一张,并抓获家住李店镇53岁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据其交待,自购买捕鸟工具在此张网大约一星期,共捕获斑鸠7只、水喜鹊1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018年12月,湖北省林业局发布通告,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鸟类资源人人有责。为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陈某某在禁猎期间,使用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非法猎捕鸟类,其非法狩猎行为已达到严重情节,应依法予以法律追究。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王贵生 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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