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您有一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燃放告知书》请注意查收!

清明节就要到了

“作精”苏大强也准备上山祭祖

结果发生了让他悔青肠子的事情

没想到,清明几天后

警察找上了门!

您之前的行为引发了森林火灾

所以,请跟我们走一趟吧!

相信有不少人都会在清明时

燃放烟花爆竹以表达对故去亲人的哀思

但是,大家也应该知道烟花爆竹在

生产、储存、使用等方面都存在安全隐患

稍不注意就可能造成事故

↓↓↓

2019年2月5日春节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发生一起烟花爆竹零售店燃爆事故,造成相邻商铺着火及楼上居住的5人死亡。

因此,关于做好

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与燃放

下面这些点,大家可得注意啦

↓↓↓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省农村地区和城市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特定区域之外的其他城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森林、草原、旅游区等重点消防区域除外。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城市特定区域是指下列区域、场所及其周边地带:

(一)县(市)以上党政机关所在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重要场所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

(四)重要的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

(五)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六)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

(七)人口密集区域、有半数以上住户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住宅居住区、绿化地带和交通繁忙的区域;

(八)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三、广大消费者应选择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有防伪标签的产品,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的燃放说明和燃放警示语,选择安全地点,平稳放置后燃放,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四、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五、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向无许可资质的经营(批发)企业销售专业燃放类的产品,经营(批发)企业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向零售店配送专业燃放类的产品。

六、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七、燃放单位或个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除燃放残留物,销毁烟花爆竹的场地和类别及数量应符合《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可向公安、应急部门进行举报。

九、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不重蹈苏大强的覆辙

这些你都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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