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向伍某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以案释法”化解了邻里纠纷。
2019年1月5日17时30分许,家住广水市吴店镇某村的村民汪某(女)觉得其邻居伍某(女)厨房侧边空地上的瓷砖碎片影响其通行,于是拿铁锹清理瓷砖碎片。正在厨房洗碗的伍某见状上前阻止汪某,二人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后汪某的女儿杨某赶来将二人扯开并打电话报警,汪某的嘴唇被伍某打伤,且门牙被打掉两颗,伍某的左手大拇指被汪某咬伤。经鉴定,汪某的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随后,伍某和汪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伍某赔偿了汪某医药费等经济损失,汪某出具了谅解书,对伍某表示谅解。
(通讯员 杨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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