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11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一名随州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各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水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案件质量自查报告、关于市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齐惠、汪维礼、孙萍出席会议,熊齐惠主持会议。何胜、曹永胜等领导列席会议。

会上,审议通过了《各被审计单位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广水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案件质量自查报告、关于市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财政局、城投公司、扶贫办等13个问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作了整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全国对我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了说明。

熊齐惠指出,相关部门要结合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要在统筹协调、全面整改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严明财经纪律上下功夫。对于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要提高预算执行刚性,督促用好新增预算资金,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检察工作要增强案件质量意识,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加强“两法衔接”,扩展司法监督领域,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何胜要求,相关部门要对审计的问题高度重视,自我对照检查,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操作要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要合规;各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科学使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牢牢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牢牢守住工资,运转、基本民生这三个工作底线。

曹永胜作了《检察院2018年案件质量自查报告》并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听取了《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


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调整广水市201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9年11月28日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市政府将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500200万元调整为518929万元,调增支出18729万元;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胡文江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水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收入组织和监测分析工作,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组织好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不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计划,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领导,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行国辞去随州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1月28日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何行国辞去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