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二次醉驾 被刑事拘留

大胆男子无视法律,不顾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无证驾车不说还是二次醉驾。11月30日, 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涉嫌违法驾驶人高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后转刑事拘留。

11月30日9时12分,家住蔡河镇甸子山村、53岁的高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至210省道蔡河交警执法服务站时,经执勤民警检査,高某某属无证驾驶机动车。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高某某酒气扑鼻,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99mg/100mL,以达醉酒驾驶标准。后提取血液送检,其酒精含量为85.5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办案过程中,据高某某交待,由于家庭的某种原因,导致他整天沉迷在酒中,于2016年1月8日,因醉酒驾车被蔡河交警中队查处过。之后,他不思悔改,仍抱侥幸饮酒后驾车,这次被查也是他预料之中的事,但他万没想到来的这么突然,早酒后也被查获。

为严惩无证、醉驾不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经报请市公安局批准,广水交警于当日对高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后转刑事拘留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