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全市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会召开。会议提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从村级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积极探索实施不同类型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市委副书记刘秀玲指出,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保证。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围绕从2020年起,利用三年时间,每年统筹政策资源引导40个左右的行政村,培育壮大一批产业支撑、经营有序、收益稳定、管理规范的村级经济强村,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年经营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90%左右、10万元以上的村占50%左右的目标,盘活利用资源,整合经营资产,集约经营土地,开展服务创收,放大资金优势,着力发展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拓展农村电商。要把握重点,在工作上抓住关键,进一步明确总体目标,清晰发展路径,遵循发展规律,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和监管力度,加大政策投入扶持力度,加大用地优先保障力度,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农村人才支撑力度。要压实责任,在落实上坚定有力,建立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领导机制,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建立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建立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奖惩机制,集聚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合力 。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学军宣读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副市长左扬强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有系统思维,要与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相结合,统筹推进。要深刻认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既要正视遇到的现实问题,又要看到面临的有利条件,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方法、完善机制,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在用好政策、管好资源、闯好市场、选好能人上下功夫,推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