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对不听劝阻抓伤民警的汤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2月5日9时30分许,广水市吴店男子汤某某驾车在路上行驶。接群众报警后,一线执勤民警黄河、辅警韩亚辉立即赶去,将汤某某的车拦停,劝其回家,暂扣车辆。汤拒不配合,直接将车开走。
民警依法对汤某某进行口头传唤,其极力反抗,辱骂和抓伤民警,阻碍执行职务。为此,执勤民警强行将其传唤到派出所。
汤某某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广水市公安局依法对汤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现在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
警方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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