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继续做好社区防控,严防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反弹风险。有效应对输入性风险,建立健全外防输入的工作闭环,加强源头管控。
02
居民进出居住小区、工作场所和其他室内公共空间、上下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自觉亮码扫码,做到全面扫码、应扫尽扫;进入大型商场、超市、医院等公共场所,应坚持检测体温。
03
限制清单外的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商超、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五到位”的前提下,提交《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后即可复工复产复市。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厅、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04
恢复全市正常公共交通秩序,城区各条公交线路及出租车、网约车、农村公交,全面恢复正常运营,长途班线和旅游客运按省统一规定执行。解除离鄂离随通道管控,撤除全市所有道路卡口,高速公路出入口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扫码安全有序流动。
05
各类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向市民开放,合理控制人流量。
06
全市所有旅游景区及服务设施(限制清单内的除外)全面对外开放。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和健康监测,合理控制人流量。
07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除外)在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的前提下,恢复正常工作秩序。面向公众提供的服务和审批事项以网上办理、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为主,各类实体服务大厅安全有序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