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4月28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庆海、熊齐惠、孙萍、左永新、吴义良出席会议,何庆海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永胜等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何庆海指出,市政府及其部门,尤其是发改、财政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积极主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完成较好,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高,成绩来之不易。

何胜要求,相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责任担当,科学谋划工作,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同时要认真吸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充实完善相关报告内容,使报告更加精准、更有质量、更接地气。


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广水市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0年4月28日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授权,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胡文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水市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广水市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广水市2020年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按《预算法》的规定,在二十日内公开政府预算,及时批复并按时公开部门预算。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广水市202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

(2020年4月28日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授权,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叶善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水市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广水市2019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及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广水市202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不断提升项目监管水平;着力加快项目推进速度;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投资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市人民政府应依法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融媒体记者:邓海

责任编辑:王译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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