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广水市市场监管局现将专项整治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是指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含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
1.没有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2.没有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进行审查登记;
3.没有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信息进行公示(含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等);
4.没有加强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清洁配送容器、如实记录订单信息;
5.没有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没有对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所在地市场监管单位。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并加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经营单位或个体。
1.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行为;
2.未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人员未取得合法健康证明;
3.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不达标,防蝇、防鼠等措施不到位;
4.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经营国家明令禁止性食品(含野生动物及长江流域等禁捕区域渔获物);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6.食品储存不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不达标;
7.菜品价格与平台公示价格不一致,存在价格欺诈的行为。
8.虚假宣传、欺诈等损害消费者行为
二、受理单位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外卖餐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受理电话
12315 0722-6260655
四、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
特此公告。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