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徐化成任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 决 定

广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徐化成任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

决         定

(2021年11月1日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徐化成任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和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