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广水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广水市住房保障事务管理中心以中心副股级以上干部平时到各棚户区改造点等地处理事务较多,发生交通费用较大为由,对8名副股级以上干部每人每月超标准发放100元交通补贴,共计24000元。该中心原主任谭志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幼玲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广水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月至6月,广水街道办事处中心中学分别按235元/月、220元/月的标准对该校工作人员王某某、余某某发放安全维稳工作津贴1410元和1320元。该校校长明美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长辛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7月,城郊街道办事处长辛村副主任付继安以征兵工作辛苦为由,将街道办事处拨付的4000元征兵工作经费以奖金的方式,按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给该村4名村干部。付继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水街道办事处驼子村公款赶情送礼问题。2015年至2016年,广水街道办事处驼子村用公款赶情送礼共计3600元。该村党支部书记周松林、党支部副书记兼报账员张玉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广水市园林局执法队司机吴海涛公车私用问题。4月29日至5月2日为“五一”法定节假日。4月28日下午下班后,吴海涛将其驾驶的该局园林执法车停放在其住处附近。4月29日上午8时许,吴海涛私自驾驶该车到应山十长公路南门转盘附近办私事。吴海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广水市十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左国辉公车私用问题。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8:10分左右,十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左国辉独自驾驶该办事处应急公务用车到应山“一河两岸”一快餐店吃盒饭。左国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广水市长岭镇政府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5月7日(星期日),长岭镇政府专职司机刘波、王曾违反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制度,分别将该镇应急公务用车停放在应山福嘉膳坊酒店和黄商集团附近。刘波和王曾分别受到责令检讨处理;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姚胜辉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对专职司机监管不到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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