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持续加压 促主体责任落实

近日,广水市下发《关于认真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半年自查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对今年上半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查报告在7月5日前上报。

此次自查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领导班子集体自查、党委(党组)书记自查和领导班子成员自查内容,共计23条内容。各级党组织对照内容,进行全面会诊,开出“体检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过程中,四个纪工委全程跟踪指导,整个自查、整改过程如实记入主体责任纪实台账。

据悉,按照《广水市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要点》安排,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年中各党组织自查并上报结果,年末还要进行检查。今年初,14名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各地各单位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公开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对7个单位、1名个人评先评优资格“一票否决”,2个乡镇党政主职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约谈,3名相关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严肃问责。

年中自查、年末检查,平时的履行情况,由四个纪工委通过查阅资料、开展座谈、抽查纪实台账等方式进行督查。半年来,共对17个镇办、86个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以及延伸至12个村(社区)支部和8个市直部门下属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督查。共发现112个问题,发出20份意见函,提出整改要求35条。同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上半年,共问责9个单位10名党员干部,其中党政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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