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汲取教训二次酒驾被查,竟然牵出多项严重交通违法。4月12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涉嫌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祝某予以行政拘留、并处7200元罚款的处理。
4月9日19时58分许,广水交警大队蔡河中队组织警力在应山三环路福嘉膳坊路段,集中开展“春季守护行动”查酒驾统一行动。在例行对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祝某进行酒驾检查中,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经调查发现,家住应山街道办事处、38岁的祝某,于2020年9月29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大队武胜关中队查处过;所持C1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所驾驶的摩托车悬挂号牌是其他机动车号牌。面对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肓后,祝某悔恨不已,表示愿意接受处理。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的交通行车秩序,广水交警大队蔡河中队依法对祝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3日,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元,准驾车型不符罚款2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理。(通讯员王贵生 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