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单位营商环境股室评议参评对象基本情况的公示

为切实提高市直单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整治和解决不担当、不作为、标准低、效率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采取日常工作评议、市场主体评议、“两代表一委员”评议和办事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全市28个市直单位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的108个股室(含所属相关单位)进行集中评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水市市直单位营商环境股室评议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办发电〔2023〕12号)要求,现将市直单位营商环境股室评议参评对象的名单、基本职责和股室(单位)负责人基本信息进行集中公示。

本次评议活动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的参评对象进行评议监督。监督联系电话:7023100

广水市市直单位营商环境股室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