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广水】广水市开展《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督察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广水市委依法治市办于9 月5 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督查的通知》,并成立4 个督察组于9 月10 日至13 日,深入应山街道办事处、长岭镇等镇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广水市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 法》贯彻实施专项督察。

广水市市域内应山河、广水河、府河三大河流均由汉江汇入长江。督查组在前期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强调,此次实地督察是聚焦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生态安全等突出问题的一次重要督察,以法治督察利剑促进长江大保护职责落到实处。各单位一要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主动认领、自我加压,进一步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监管责任;二要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落实,加快补齐短板,切实为守护长江母亲河贡献力量;三要突出问题导向,要聚焦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以及此次环保督察中暴露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工作漏洞,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法律有效贯彻落实;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系统化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 发展理念,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为长江经济带的“生态 优先 绿色发展”作出有力贡献,全面提升广水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法治建设水平。


融媒体记者:周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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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