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被纳入精准扶贫救助对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范围

11月9日,我市举行精准扶贫医疗补充保险签约仪式,市扶贫办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公司正式签约,把我市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精准扶贫救助对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范围。

副市长左扬、王桂兰出席签约仪式。

本年度保险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患大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政策和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对需个人自付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补充赔付。据了解,此项精准扶贫救助对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将连续投保四年,惠及全市众多贫困群众,帮助他们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助力贫困群众精准脱贫。

(记者 郑伟 编辑 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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