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镇:“以小见大”走好乡村治理的“最后一米”

为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和群众服务水平,长岭镇以“村民之家”为载体,把党的服务阵地延伸到湾组,切实走深走实乡村治理的“最后一米”。

划分“小网格”,撬动乡村治理“大变化”。组织建设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基础,只有推动更多资源向“小网格”倾斜,才能更好的引领群众共建共管共享。长岭镇坚持“以点带面”,按照“群众自愿、便于管理”原则,进一步做实村民小组,构建“村党总支+村民小组+党小组+党员中心户+联户长”组织体系,按照“个人自荐—邻里互荐—村党支部审核—镇党委备案”的程序,选聘村民小组长、理事会长、党小组长、党员中心户、联户长等,实现网格化管理,让农村退休老干部、退役军人、退休教师等无职党员群体在人居环境整治、矛盾纠纷化解、乡村产业发展中发挥作用找到了平台,联系服务群众、参事议事找到了切入口,真正实现了党旗在农村一线飘扬,树立了基层党员的先锋形象,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打造“小阵地”,促进乡村治理“大融合”。切实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才能解决群众的“微诉求、微心愿”。长岭镇积极推进湾组党群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按照“一室多用,多室共用”的原则和“有党旗、有誓词、有桌椅、有书报、有电视、有党员群像”的六有标准,整合辖区阵地资源,打造村民小组党群服务站,统一悬挂“村民之家”标识,配备议事室、活动室、阅览室等基础设施设备,为村民自治提供阵地支持。

建立“小制度”,凝聚乡村治理“大共识”。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密不可分,制度建设是乡村治理的“指向标”。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村民小组、党小组组长、党员中心户、联户长的工作制度,以“政府支持、村级介入、村民小组指引、群众自治”为举措,让散居居民“聚起来”,推动乡村治理向湾组延伸。长岭镇龙泉寺村探索建立湾组党群服务站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机制,每月10日开展党小组活动,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涉农政策宣传和组内议事会,除了党员参加,组内群众也自发参与活动,真正实现了“让党的理论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和“自己的事自己议自己办”的村民自治模式。(通讯员 黎东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