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践行“柔性执法”理念,对2起“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分别逾期7天和14天”的案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一案例生动展现了广水市交通运输局推行柔性执法工作的成效,彰显了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新风貌。
柔性执法的推行,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降低了执法对抗性,增进了执法部门与群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对于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既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又能体现执法的温度。这种执法方式,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广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2起车辆检验检测逾期案件时,发现该车仅逾期7天和14天,违法情节轻微,未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当事人能按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21条相关规定,本着“首违不罚”的原则,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市交通运输局采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借助“以案释法”、现场说法等方式进行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查处。这种执法方式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执法的人文关怀。同时,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手段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制度化、固定化,构建起行之有效的柔性执法制度体系。在办事窗口服务中,工作人员通过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让违法当事人从被动接受处罚转变为主动配合整改,真正实现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讯员:史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