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并召开座谈会。
视察组先后到市应急管理局、广水国家基本气象站、市气象科普馆、市气象预警中心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责任,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工作情况。
会上,视察组肯定了我市在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对相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视察组强调,要强化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强化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高新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气象预警信息精准服务水平;要强化部门联动,完善气象灾害防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流程,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防御保障,在城乡规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实施前,要依法进行气候气象可行性论证,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效能;要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多渠道、多频次、多层级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凌参加视察活动。
通讯员:刘心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