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广水市发改局组织市直各审批部门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重新进行了清理规范和动态调整。凡未纳入县级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今后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前置条件。
经市直各审批部门确认,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共72项事项,其中: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4项,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8项。涉及审批服务部门13个,对照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收费标准、服务时限、需提交的材料清单等要素信息,经相关部门反复梳理确认,形成了《广水市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确保中介服务事项合法、规范、精准、有效。
下一步,广水市发改局将组织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中介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用好“中介超市”平台,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通讯员闵小莉 冯钰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