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足额支付售粮农民的粮款,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支付售粮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储粮直属企业向售粮人收购的粮食,全部通过“一卡通”系统及时足额将售粮款汇入售粮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严格做到粮结款清。
二、种粮农民通过售粮人出售粮食,要增强维权意识,做到一手交粮一手交钱,如委托他人代售粮食,要暂存书面证据,作为发生纠纷时维权的重要依据。
三、售粮人要讲诚信,对农民委托出售的粮食,要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不得拖欠农民的粮款。
四、粮食收储企业在收购粮食过程中,对大额售粮人要如实提供《粮食收购结算登记表》。
五、市粮食局将对大额售粮人支付农民粮款情况进行抽查,种粮农民发生粮款被拖欠的情况也可向我们投诉。对大额售粮人向种粮农民“打白条”行为,发现一起,按规定严肃查处一起。
投诉电话:6235210 6232137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