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赌气住宾馆,容留他人吸毒进“班房”

家住广水市应山街道的熊某,一直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某不锈钢厂从事不锈钢门窗加工工作,从去年春节期间开始偶尔吸毒。今年清明节放假期间,熊某在家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

4月8日晚,熊某一气之下收拾行李住进应山某宾馆208房间。当晚,熊某心情不好加上无聊,就打电话给其表弟王某(吸毒人员),叫王某一起玩。4月9日凌晨2时许,王某携带少量毒品与刘某某一起来到熊某的房间,三人一起在房间吸食毒品(冰毒和麻果的混合物)。4月9日上午,熊某从208房间换到406房间,下午1时许,王某又携带少量毒品来到熊某的房间,熊某与王某、刘某某三人在房间吸食毒品(冰毒和麻果的混合物)。4月10日早上8时许,熊某又在406房间容留王某、刘某某、闵某某吸食毒品(冰毒和K粉的混合物),随后被广水市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

近日,公安机关以熊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我院移送审查批捕。办案检察官在讯问熊某时,熊某对自己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进“班房”后,熊某悔恨不已。经依法审查后,我院依法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熊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温馨提示: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文稿:杨白辉

编辑:李   凯

审核:陈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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