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市人民调解中心在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晓界,市人民法院院长张珍共同为市人民调解中心揭牌。
据了解,为创新发展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特成立市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作为柔性治理方式,集法、理、情于一身,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基础性地位。
人民调解中心既是人民调解组织,又是负责专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分流和协调机构。中心下设综合调解、医疗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金融借贷、房地产物业管理6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类型化、专业化调解的职能作用,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活动推进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分工,实现了专业人做专业事。
刘晓界强调,市人民调解中心要切实发挥调解中心的作用,依靠专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要不断探索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对接相关工作,把调解工作做好、做实,让群众满意;同时还要加强队伍建设,对调解员的工作实施动态激励机制,提高调解质量;在积极调解纠纷同时,还要加强对群众的普法教育。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亮点,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打造全省叫得响的示范调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