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强化审计问责 发挥监督职能

广水市强化审计问责,发挥监督职能,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注重源头防腐,坚持纪挺法前,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综合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单位作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党员干部经济责任问题严肃处理、严格问责。2016年以来,审计部门对该市35个单位2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22个,共问责23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4人,单位负责人6人,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资金2863万元。

二是分类问责,惩防并举。在经济责任问责工作中,该市既注重抓早抓小,教育警醒了一批党员干部,又注重严肃执纪,及时揭露和处理一批违纪干部。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确定的问题为依据,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界定责任类型,综合考虑违纪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违纪行为发生时间节点和整改情况等,科学运用问责方式,确保错责相当,宽严相济,真正使经济责任问责成为践行“四种形态”的有效载体。2016年以来,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谈话函询等方式问责处理18人,占比78.26%,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5人,占比21.7%。

三是延伸问责,应问尽问。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分析,抽调专班走访调查,深挖细查经济责任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对突出问题,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实。2016年以来,共延伸问责8人,其中5人属领导责任,3人属其他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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