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佳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4、严禁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6、严禁违规参与带彩娱乐或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及公车违规停放;
8、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敏锐性,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国庆、中秋重要节点的正风肃纪工作,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要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市纪委将协调财政、人社、公安、税务、机关事务管理等主责部门,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四大行动”,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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