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看过来
又有好消息传来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表示将在湖北等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改革试点成熟做法。试点期为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
(点击下图,看意见原文)
将在湖北自贸区推广什么?这些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别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
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上海浦东新区已试点的116项许可事项:
10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审批;
6项审批改备案;
26项实行告知承诺;
41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33项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以上11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国务院或部门已取消的事项除外),将在湖北等10个自贸试验区内适用。
另外,116项以外不涉及修改法律和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地方可自行确定是否纳入改革范畴。
这10项行政许可事项都不用办啦~
►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
►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
►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许可证核发
►户外广告登记
►药品广告异地备案
►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车辆营运证核发(区县许可事项)
►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四个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新设、增项、延续等资质类事项
(除了这些取消审批的,还有哪些“证”可以简化呢?划到文末看哦~)
什么是“证照分离”?
看到这里,
也许你会问了:
什么是“证照分离”?
和我有什么关系?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
所谓“照”,
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而”证”,
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经营许可证。
以前开办一家公司,
首先要取得
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
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现在
自贸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后,
就可以先上车后办证。
也就是说,
在湖北自贸试验区,
只要到工商部门
领取一个营业执照,
就可以
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
如果需要
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
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四个改革重点
《意见》提出了四方面改革重点:
1、清理规范各类许可: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出去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地方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
对于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要逐项研究细化自律准则和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探索完善监管措施。
3、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各自贸试验区要加快实现信息共享
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
探索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各自贸试验区要提前完成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工作,尽快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信息共享。
4、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
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
感受“飞”一般的创业速度
节省企业注册时间!
实行“证照分离”后,实际上就是由过去的行政审批逐步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这种方式可以大幅度节省企业注册的时间。也就是说,以前企业需要几个月才能办完的事情,在实行“证照分离”后,或许几天就可以搞定。
降低企业先期运营的成本!
“证照分离”后,企业可以先运营,之后再逐步完善各种资质证明的办理。
群众企业少跑路!
能不审批的就不审批,能简化的就简化,而且针对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也将加快信息共享,到时候,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更方便,跑路更少!
监管更好!服务更优!
更大的放,也需致力于实现更好的管。对于取消和简化的事项进行更严格的监管,把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评估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相信“证照分离”改革在湖北自贸区推广以后
在湖北创业,
简直是飞一般的速度!
有没有!
链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事项
以下是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具体事项表,其中的具体事项在湖北自贸区也同样适用。
(责任编辑 彭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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