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关于扶持县级广播电视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委宣传部、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广播电视台,湖北广播电视台、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为巩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推进县级广播电视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起草的《关于扶持县级广播电视台发展的意见》联合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印发。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6月22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