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和利用好我市森林资源,坚决重拳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发布本通告。

一、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自2026年1月—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林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滥伐盗伐,超强度、超范围采伐,伪造借用许可证采伐等违法行为。针对木材加工经营场所、矿山开采点、工程建设工地等重点区域,采取“拉网式”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协同衔接,凝聚齐抓共管合力

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纪律监督全方位衔接机制,构建协同闭环监管惩处体系。强化行刑双向衔接,实行案件信息共享、大案要案会商,林业主管部门发现涉林违法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禁以罚代刑;公安机关及时审查移送案件,不构成犯罪的移送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侦办。深化纪法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跟进,严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形成“行政打击、刑事威慑、纪律监督”三位一体合力,守住森林资源安全底线。

三、建立举报机制,畅通监督反馈渠道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滥伐盗伐林木的案件线索。市林业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标准为:行政案件处罚金额1万元(含)以内的,按处罚金额的10%予以奖励,处罚金额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再按5%予以奖励;刑事案件经法院判决后,每宗案件按1万元兑现奖励。

四、完善监管举措,织密资源防护网络

市林业局将协同属地镇办,聚焦重点林区、重点区域,进一步增加巡查频次、扩大监管覆盖范围。设立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林区出入口管控,严查运输人员是否持有采伐许可证、运输木材来源是否合法等关键信息,严防非法采伐林木流入市场,切实堵住监管漏洞。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空中巡查等技术手段,同步搭建“林长+警长”联动协作、“林长+护林员”网格驻守、群防群治的人防体系,构建起立体化监管网络,实现对各类涉林违法行为的精准甄别、动态管控与快速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五、优化便民服务,从严规范资源管理

各地统筹各种宣传载体,重点宣传林木采伐、林地占用的政策规定、办理流程和违法责任,营造“护林有责、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严格林木采伐管理,村民自用采伐量15立方米以下且符合条件的,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可向属地镇办书面承诺或手机移动APP办理;15立方米以上的,须依法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按期完成采伐。严格林地使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林地均须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严禁各类违规使用行为。在镇办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林手续服务窗口,提供“一对一”帮办服务。

举报电话:0722-6232135

广水市涉林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