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人民法院应山法庭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用“分期付款+激励约束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既有力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为陷入短期困境的企业争取到宝贵的缓冲空间,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2021年6月,湖北某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因生产急需,向胡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10%。然而借款到期后,公司未能如约全额还款,仅于2024年1月8日偿还10万元(其中7.5万元为利息,2.5万元抵扣本金),并于2024年1月23日再次偿还2万元(未明确款项性质)。经胡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公司及股东杜某一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偿还剩余借款本金27.5万元及相应利息,并要求股东杜某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机械地“一判了之”,而是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背后的调解可能:原告胡某希望尽快收回资金,而被告公司仍在正常经营、具备长期还款能力,仅面临短期周转压力,股东杜某也表现出诚恳地履行意愿。
基于这一判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一方面向被告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违约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引导原告客观考虑被告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适当放宽还款期限。最终,法官提出的“分期还款+激励约束”方案赢得双方一致认可:被告首期支付5万元,及时缓解原告焦虑;约定若在2026年2月底前付清剩余20.5万元,则此前支付的2万元可抵扣本金,债务一次性清偿;若未如期履行,则恢复以原始本金为基数的计息,已付2万元转为利息抵扣,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权益。
广水市人民法院没有止步于完成一项审判任务,而是真正着眼于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保障发展,展现出基层司法机构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为。(通讯员 贺春妮)